解释。”
得,懒惰邋遢的形象深入人心,怎么解释也是白搭。
许铮出差的城市以产玉盛名,工作之余跟一个很好的朋友逛石头店,他的朋友都不知道他已经跟朱寻寻登记结婚,当时还取笑他说,“买礼物送给男朋友啊?”
朋友是关系很好的朋友,所以才会拿前阵子传的风言风语取笑他。
许铮却不当一回事,拿着手串看了又看,觉得还不错,就让服务员包起来。
到付款的时候,他把朋友推到收银台前面,“你付!”
不就开了他句玩笑吗?不至于这么记仇吧?朋友垮着脸不乐意,许铮拍着他的肩膀,笑着说,“权当你给我结婚添的份子钱,喝喜酒的时候你就可以空着手去。”
朋友这才反应过来,他可能有女朋友了。
许铮走过来,坐到朱寻寻的身边,把一串玫红石榴石手串戴在她的手上的时候,朱寻寻的手指像是中电一般向后缩,许铮反应很快抓住她的指尖,最住整个手掌,重瞳微敛,细细的看着她的细长匀称的手指,缓缓抬起仿佛被雨夜浸湿的眉眼,五官的棱角在灯光下变得有些模糊,唯有那双碧潭般的双眼越发的清晰,沉静,人一不小心好像就会被吸进去。
“在夜店不是挺放得开吗?在我这怎么就不行了?”许铮的声音沙沙作响,如同窗外的漫天飘散的雨丝,带着蛊惑的力量,浸湿了一片干涸的土地。(未完待续)